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燕归原

类别:武侠修真|字数:3W|作者:海阁慕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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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生,不过是,一场梦,一场雨,一场做不完的梦,一场下不完的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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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德二十四年,大郢国境,夏至,白沙镇。

白沙镇地处大郢边境,鱼龙混杂,胡人与郢人时起摩擦,尤其是拉曼人和郢人的矛盾最为严重。拉曼人认为郢人傲慢自大,抢夺他们的土地;郢人认为拉曼人粗鄙野蛮,我大郢国国祚已两百年,这地儿两百年前是大郢国的,两百年后的今天也是大郢国的,自己祖祖辈辈生活在这儿,何来抢夺之说?可偏偏郢国的皇帝给自己的国民开了个不好的玩笑:新来的府尹是个拉曼人。

夏至日,炽阳久升,红红火火的,像带血的玫瑰。这种天气,血,经不住火烤,容易干。

是的,爹说得一点没错,血,容易干。江时燕这样想着,也这样看着。身后的家丁,一个个壮汉,一个个娇娃,一个个活生生的人,一个个倒在拉曼人的刀下。而她,郢国宰相的女儿,只能拼命的跑,一刻不停的跑。静,静的出奇。喊叫声没有了,尖刀砍入人肉人骨的声音没有了,拉曼人兴奋的吼叫声没有了。有的是自己的大口大口的呼气声,还有仿佛要越出胸膛的心跳。怎么了?她回头看了看。

“小姐,别回头,快跑!”

是家丁小林,前天刚及弱冠,最喜欢看花,有时一看就忘了去先生那里接她;最喜欢下雨天,因为下雨天为小姐撑伞的时候离小姐最近了。是个有趣、贴心、不怕死的人。随着沾着血滴着血的刀砍入肉骨的声音重新响起,她看见小林的右臂飞了起来,接着是左臂,接着是头颅。她还看见了红色的花,红色的雨。不,红色的血,小林的血。

“小姐,别回头,去找边军!”

是丫鬟芙蓉,从小就被卖到她家了,和她一起长大,一起挨先生的鞭子,一起挨爹爹的骂,一起爬山戏水吃饭喝茶。最喜欢红色的鲤鱼,因为听别人说红鲤能带来好运,希望小姐一直好运;最喜欢红色的衣裳,因为小姐第一次给她买的衣裳就是红色。是个温柔、贴心、不怕死的人。随着沾着血滴着血的刀砍入肉骨的声音重新响起,她看见芙蓉的左腿飞了起来,接着是右腿,接着是头颅。她还看见了红色的鲤鱼,红色的衣裳。不,是血,是芙蓉的血。

“小姐,快跑啊!”

“小姐,好好读书!”

“小姐,今天冷,多穿点衣裳!”

“小姐,吃了没?”

“小姐,婶婶做的鞋子舒服不?”

“小姐,要吃好喝好睡好玩好!”

她还看见了许多红色,红色的鞋,红色的碗,红色的米饭,红色的风筝,红色的昨天,红色的他们。

江时燕不再去看,她继续拼命的跑,一刻不停的跑。耳边除了自己的呼吸声,就是杀人的声音。

“哟,哟哟哟,前面还有一个妞儿,看着背影不错,就是他们这群傻瓜喊的小姐吧!”一个满脸横肉,满脸络腮胡,满口黄牙的大汉在叫着,“兄弟们,把那娘们给老子抓回来,老子正缺个暖床的!”

“二哥,正好马来了,咱上马去追那个婊子!”一名拉曼人舔着干裂的嘴唇。

“对对对,追那个婊子,追那个婊子!”一名拉曼人擦着流出的口水。

“追那个婊子!追那个婊子!”一群拉曼人嚎叫着,像几天没进食的豺狼,向江时燕的方向扑去。

声音越来越近了。我要死了吗。江时燕在心里喃喃道。水声!该死,前面是条河,老娘今天要死在这儿了吗。

江时燕还是拼命的跑,一刻不停的跑。那条河映入眼帘。是条小河,宽度不大,但不知道的有多深。要是有匹马就好了,这种宽度,有匹马就跳过去。江时燕这样想着。她顾不得水有多冷,打算趟着水过河。刺骨的痛,总比死了好。跑至河边,江时燕不做停留,双脚直接跃入刺骨的河中。她忽然感到一阵疼痛,不是刺骨的冷,是来自脚踝的骨痛。她的右脚使不上劲,她跑不了了。

该死,老娘崴脚了,老娘今天要死在这儿了。

江时燕闭上眼,感受着刺骨的痛。还有,刺心的痛。

声音又停了。什么都没有了。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。她希望一切都没有发生。可是,马蹄声再次响起,沾着血滴着血的刀砍入骨肉的声音重新响起,这一切真真实实的发生了。她回头,她要记住这些豺狼的模样,她要化作厉鬼挖他们的心。

江时燕回头看到了他。她看向了他。一个年轻的、俊俏的、不怕死的人。怎么感觉好像见过他?江时燕回想着,回想着,回想着……。想起来了,是他呀!宋子京,好久不见!江时燕记起先生这样介绍他:宋子京,字燕宁,一个帅气的小伙子。

入夏的白沙镇,热,更闷。闷热的天气,干燥的气候,加之边陲的血腥,像一只无形的爪牙掐着人的脖子,使人喘不过气。可现在的江时燕,呼吸格外顺畅,身心无比轻松,因为——他来了。

是的,我来了。师父,我来了。师兄,我来了。可是,我来晚了。我不想再来晚了。这次,我绝不会来晚,绝不!

“绝不!”,宋子京咆哮着。又是噩梦。“这不是梦,这是真的。”宋子京擦着额头冒出的冷汗,自言自语的颤抖道:“我似乎又来晚了。”颤抖来自愤怒,来自悔恨。宋子京看着远处:没胳膊没脑袋的男人,没双腿没脑袋的女人……。血肉横飞,仿佛一切事物都是红色。宋子京还看见了一群豺狼在发疯似的追着一个娇兔。他看向了她。是她!无论这世道怎么变,只要她出现在他眼前,他一眼就能认出!江时燕,好久不见!宋子京记起先生这样介绍她:江原,字时燕,一个俏丽的小姑娘。

“晚了么……”,宋子京轻抚着身旁的爱马,继而跃上马背:“既然无法改变发生的一切,那就改变未来的所有。乘风,随我杀敌!杀!”伴随着清澈雄厚的马蹄声响起,宋子京拔出了刀——大郢军刀。宽厚的刀刃在盛耀的阳光下显得格外光艳,像吐信的火蟒,闪电般扑向那群黑恶的豺狼。“我的刀饿了。今日,就用你们的血,来喂饱我的刀!”宋子京咆哮着,像头发狂的猛虎:“我要——把你们——全部——杀光!”

乘风很快,几息而已,宋子京已至豺狼群侧面。几只豺狼发现了宋子京,随即调转方向,像宋子京扑去。“一,二,三,四。哼,四条野狗,蚍蜉撼树,不自量力!”宋子京右手握刀,左手拿起手弩,对准一只近身的豺狼,“嗖——”利箭破风的声音响起,三支离弦的短箭透着寒光,穿过落叶,直奔豺狼面门。倒霉的豺狼未作反应,就被利箭射破面骨,瞬间没了生机。一只疤面豺狼举着利爪扑来,宋子京稍稍侧身,右手挥刀拦腰横斩——疤面惨叫一声,身躯一分为二,瘫在血污中等死。剩下两只豺狼从宋子京身后齐齐扑来,只见宋子京向前弓腰躲过利爪,随即举刀对准未及时转身的两只豺狼的后颈,一只一刀,两只豺狼瞬间身首分离。

“二哥,后面,后面!”一个脸面黝黑身材矮胖的拉曼人慌张道。

满脸横肉,满脸络腮胡,满口黄牙的“二哥”向后转头:???,这个世界怎么了?一个瘦小的年轻郢人,杀了四个勇武的兄弟!这怎么可能!?那是四个训练有素的勇猛的全身疙瘩肉的拉曼莽汉!明明是一拉曼抵四郢,现在咋是一郢抵四拉曼!?不可能,绝对不可能!偷袭,是偷袭!妈了个巴子的,敢玩阴的!老子让你有来无回!

“二哥”勒马后转,吼道:“兄弟们,这小瘪儿玩阴的,给老子把他砍成肉泥!老子今晚要蘸着他吃烤羊肉!”

“二哥,这不用你说,兄弟我,也有此意!”

“为死去的兄弟们报仇!”

“剁了他!”

“杀!杀!杀!”十余骑纷纷调头,向宋子京腾腾杀去。

居住在白沙镇的胡人尤其喜欢吃羊肉,拉曼人也不例外。可大郢边军汉子,更喜欢吃肉!

宋子京静静的看着卷着尘土奔过来的十余骑,脸上没有任何表情,但一双眼却额外炯神:“真是一群没眼力的痴儿。在我面前,我是虎,你们是羊!羊入虎口,还谈言笑!”宋子京装好手弩,左手握弩置于背后,右手握刀,随后在马背上微微俯身,在自己的爱马耳旁轻言道:“乘风,让他们见识见识我们的本事!”

宋子京驾着乘风,乘风驾着风,像捕食的雄鹰,朝着前方那片飞扬的尘土冲去。双方相聚不足两尺之时,拉曼人几条乱刀砍来,宋子京左手猛然抬起手弩,朝又一位倒霉的拉曼人直射过去;右手握刀猛砍几名拉曼人的执刀手臂,再朝他们的心窝直刺。一合过后,干黄的土地上又多了五条拉曼人的尸体。

难缠的敌人。他是有真本事的。“二哥”心里冒汗道。

他们骑术真差。是我太强了吗?宋子京心里淡定道。

“不要慌,他毕竟只是一个人”,“二哥”试图稳住阵士气,“攻他右臂,不要给他出刀的机会!杀!”。

宋子京擦着溅在脸上的血,依旧淡定的说道:“切,终是蚍蜉撼树罢了!乘风,冲!你懂的!”。说罢,一人一马再次冲向那片飞扬的尘土。

双方相聚三尺之时,宋子京突然调转马头,骑着乘风向后急奔而去。

“他妈的,你他妈玩我吗?!”“二哥”怒吼道:“杀杀杀!今晚我要用他的脸皮擦屁股!”。说罢,疯也似的朝宋子京追去。眼瞧就要追上,“二哥”举起刀朝宋子京后背砍去:“你死定了!”。

“你怎么知道你死定了?”

“二哥”瞪着眼珠子大的不能再大了:他看见宋子京在马背上转身,然后高高跳起,然后举着一把长柄眉尖刀,然后朝着他的脑门劈下,然后……“二哥”感觉一阵头晕,天旋地转的,他感觉自己从马上摔了下来。他看见自己的马也摔了,准确的说是被砍成了两半。他感觉自己眼前一黑,什么都感觉不到了。他死了。他被劈成了两半。

“二哥!你奶奶的,呀啊——”,剩下的拉曼人疯也似的朝宋子京冲去。

“相较于骑术,我更擅长在地面上对付那些骑马的”,宋子京举着手中长六尺三寸的眉尖刀,依旧淡定的说道:“因为我,来字破风营!”。面对冲至眼前的几骑,宋子京对着马腿迅猛的砍去。伴随着马匹的哀嚎声,失去平衡的拉曼人跌落下马,在宋子京的眉尖刀下,一个一个的被削去首级。

怪物,怪物,他是怪物。远远跟来的拉曼人看到怪物。怪物杀了“二哥”,怪物杀了拉曼族优秀的骑兵。

“去告诉大哥,二哥死了,被一名郢国怪物杀了!”。颤抖的声音,颤抖的腿,颤抖的臂膀,颤抖的心。拉曼人感受到了恐惧,前所未有的恐惧。

宋子京望着那些杵在远处的拉曼人,翻身上马,不再理会,因为有更重要的人在等他。宋子京驾着乘风,朝心中的方向奔去。

时燕,我来了。

子京,你来了呀。

好久不见。

好久不见呀。